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征求我市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政府指导价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市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海南省定价目录》(琼发改规〔2021〕7号)关于“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拟定了《关于文昌市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21日至3月30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征求意见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向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与收费管理室
通讯地址:文昌市清澜开发区惠民路112号文昌市政府大院东副楼305室
邮政编码:571339
联系电话:0898-63330478
附件:关于文昌市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最高指导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