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府函〔2022〕1332号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审计整改要动真格的指示要求,防止形成“破窗效应”和“稻草人效应”,坚持把审计整改作为推动文昌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的有力抓手。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强调对问题要逐项整改、举一反三,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一)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站位抓好审计整改。
市委、市政府自觉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维护审计权威的政治高度,积极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我市历次审计委员会和审计整改推进会上都分别提出明确要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的精神,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加大问责查处力度,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为高质量推动审计整改、发挥审计效能提供坚强保障。
(二)压实主体责任,以有力的跟踪检查狠抓审计整改。
市审计局始终将落实审计整改贯穿审计全过程,通过边审边促、边审边改等方式,强化跟踪整改,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第一时间整改。一是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制度。二是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跟踪问效,通过采用双向联络沟通机制、实地检查整改效果、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印发整改督办函等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三是督促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切入点,通过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一体推进纠正问题、规范管理、促进发展。
(三)创新工作方式,巡审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审计整改。
一是市审计局和市委巡察办建立“巡审联动”机制,市委巡察办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历次重点巡察内容之一,今年以文教镇为试点单位,积极探索“统一工作方案、统一进点时间、统一实施步伐、统一线索移交“四统一”的工作模式,建立巡审联动发现问题台账,共同督促被巡审单位落实整改,做好巡审“下半篇文章”,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安排落地见效。二是市政府督查室将审计问题纳入督查平台,利用平台可以定期短信通知督办事项的优点,提醒责任单位及时报送审计问题整改进展,实现审计整改全流程动态跟踪。
(四)健全整改制度,以完善的责任制度体系规范审计整改。
2022年1月,我市印发了《文昌市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整改标准、整改路径和整改保障机制,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持续完善审计成果运用机制,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2年8月30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五个方面176个问题,涉及问题金额8.02亿元,截至2022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7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7个,正在整改19个,整改率89.2%,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8387.33万元,其他整改金额3.6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3项。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发现问题24个,已整改15个,未完成整改9个,涉及市农业农村局等12家部门单位。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优化”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4个问题。一是“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财政局今后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时,将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规划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要求,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算,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做好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二是“2家单位未据实编制实有资金账户预算,导致虚列2083.72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财政局已在编制2022年实有账户资金预算时,要求各预算单位据实填报并经主管会计审核,确保预算准确性;三是“部门年初预留资金占比超30%,部门预算未细化”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除发改委预算安排项目谋划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外,已取消全市各部门二次分配权,部门预算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通过制度设计和系统控制,不允许各部门存在预留待分配预算指标,集中更多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支出;四是“2个单位未按要求压减“三公”经费预算”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家单位均在2022年预算编制过程中严控“三公”经费,按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2.关于“非税收入管理仍需加强”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2个问题。一是“28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31.36万元”的问题,其中26家单位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已上缴1619.78万元,市开发区事务中心、原市农机中心2家单位仍正在整改;二是“非税收入未达信息未及时核对,致使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600.57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财政局已通过单位补录信息、办理误缴退款、强制划转国库等方式完成整改。
3.关于“资产管理工作仍需规范”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3个问题。一是“未将市广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纳入财政国资监管系统”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该公司已按要求在国资国企监管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并从2022年3月份起每月报送国企快报;二是“2个长期已使用的项目未转固定资产,涉及6,074.28万元”的问题,市住建局正在整改。
4.关于“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安排仍需深化”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3个问题。一是“2家单位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中二次安排支出的316.37万元再次沉淀”的问题,市人民医院、会文镇政府正在整改;二是“1家单位未及时清理实有账户资金241.13万元”的问题,翁田镇政府已于审计期间整改完成。
5.关于“9个单位的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1.11亿元”问题的整改情况,清华附中、市文北中学等5个单位已通过加快项目进度、收回盘活资金等方式完成整改,其他4家单位正在整改。
6.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4个问题。一是“1家单位扩大范围支出冷链运转资金17.3万元”的问题,市疾控中心正在整改;二是“1家单位未及时向施工方追缴违约金29.6万元”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正在整改,已去函要求施工单位足额上交违约金,违约金将在工程竣工结算中扣除;三是“3个项目虚报工程造价65.06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项目虚增工程结算造价15.22万元,致使多付工程款14.46万元,市生态环境局已收回多付款项,另外两个项目已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核减虚增造价49.84万元。四是“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已将骗取中标的施工单位移交市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市综合执法局已立案调查,同时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文件,增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杜绝在以后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
7.关于“财政暂付性款项逐年增长”方面2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正按照省财政厅的部署有序进行消化存量,并拟定《文昌市财政局清理消化暂付款实施方案》,计划分四年消化整改,其中2022年消化12.97亿元,2023年消化5.95亿元,2024年消化9.28亿元,2025年消化12.83亿元,2022年消化的主要途径有:一是收回原垫付航天城道路征地款1.6亿元;二是压减支出,冲抵文发控公司借款0.15亿元;三是收回土地冲抵文发控公司借款0.9亿元;四是加大土地出让、招商引资力度,增加财力归还借款,争取实现年初偿还计划。
8.关于“财政管理制度监管存在盲区”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2个问题。一是“1家单位违规向实有资金账户拨付资金8735.35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财政局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杜绝预算单位横向拨款到实有账户,同时,对于市资规局违规拨付会文镇政府实有资金账户资金8735.35万元,已将剩余资金2151.15万元收回国库账户,调整用于文昌市主城区重点区域雨污分流(二期)工程建设;二是“1家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同类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资规局已撤销2个专户,现保留7个实有资金专用账户,主要负责市财政项目的资金拨付核算工作及省级重点项目土地补偿款拨付核算工作。
9.关于“地债资金使用不够高效”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3个问题。一是“地债资金6280.18万元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目前涉及地债资金已全部完成支出或作相应调减,已完成整改;二是“地债资金2284.9万元沉淀长达2年未支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会文镇政府已支出133.75万元,市财政局已将余下2151.15万元收回国库账户,调整用于文昌市主城区重点区域雨污分流(二期)工程建设。三是“地债项目无法实施但未及时处理,致使地债资金长期滞留在业主单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财政局已将沉淀未支出的1300万元收回国库账户,调整用于铺前镇新兴街等6处街区市政改造工程建设,调整资金已完成支出。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发现问题2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预算编制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5个问题。一是“8家单位预算草案未报本部门党组审议”的问题,已完成整改。8家单位均已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法规,2022年预算草案已按照要求报部门党组审议;二是“2家单位的2021年度非重点非刚性项目预算压减比例未达5%”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教育局、市水务局等2家单位均已组织学习财政预算及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并表示今后科学谋划,厉行节约,合理控制一般性支出;三是“1家单位的项目预算编制论证不充分,支出进度慢,导致预算资金33万元被收回”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政协已组织学习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规定,并表示今后将根据职能和年度计划,科学编制会议费和培训费项目,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科学精准;四是“3家单位4个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财政局等3家单位已组织学习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相关文件,确保项目预算编制规范实施。
2.关于“预算执行管理问题屡见不鲜”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7个问题。一是“2家单位16个年初预算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20%”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已加快支出进度,盘活结余资金;二是“2家单位9个年中追加项目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中1个项目资金已于今年6月份全部支出,8个项目资金已由市财政局收回盘活;三是“2家单位少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资规局、市公安局已与国库支付局沟通,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经济分类做好车辆维修费核算;四是“3家单位违规从项目经费中安排党建支出2.53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旅文局等3家单位均已组织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今后将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用途使用资金;五是“1家单位的工程预付款拨付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已将项目进场开工照片材料补入该笔拨款材料中,规范拨款手续;六是“ 1家单位电脑维修及配件耗材费用5.93万元报账不及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人社局表示今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报账核算;七是“1家单位超预算列支培训费1.48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教育局今后将加强项目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关于“9家单位11个项目绩效报告自评结果不准确,预算绩效考评监督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发改委等9家单位均表示今后严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绩效自评,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4.关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不严”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问题3个。一是“1家单位合同质保金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涉及项目资金446.42万元”的问题,市教研中心已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质保期,完成整改;二是“文昌学校2021年创新实验室设施设备(试点)项目未按计划实施,涉及金额200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因文昌学校对项目原建设方案优化调整造成进展缓慢,11月8日该项目已完成现场竣工验收工作;三是“1家单位义务教育薄改提升教学设施设备闲置,未发挥资产使用效益,涉及金额5.59万元”的问题,东郊中学已将调拨设备安装使用,完成整改。
5.关于“公务租车管理仍需加强”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问题3个。一是“17家单位未制定公务租车管理制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17家单位均已制定公务租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10家单位未办理公务租车申报程序”的问题,已完成整改。10家单位均已制定公务租车申报程序并严格执行;三是“12家单位未建立公务租车管理台账及情况备案”的问题,已完成整改。12家单位均已建立公务租车管理台账及情况备案,并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事项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发现问题40个,已整改37个,未完成整改3个,责任单位为市农业农村局。
1. 关于“2021年为民办实事事项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发现问题19个,已整改17个,未完成整改2个,涉及单位为市农业农村局。一是“工程结算审核不严谨,多计蔬菜大棚工程造价186.51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再次复核确认大棚造价;二是“违规使用‘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14.4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根据吉武家庭农场和文城镇政府申请,确定坑美村委会坑尾坡为文昌市常年蔬菜基地,并将矢量数据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三是“农民小额贷款多贴息5.16万元”的问题,市金融办已全部追回多付贴息,完成整改;四是“翁田镇抱虎港渔船避风锚地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正在整改,翁田镇抱虎港渔船避风锚地项目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3.8%。
2. 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发现问题7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一是“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47.86万元未缴存维修资金专户”的问题,2家企业已于2021年11月已全部缴清代收资金,完成整改;二是“维修资金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的问题,我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系统”的研发由省住建厅负责,现已初步完成研发工作,正在进行测试及验收,待测试验收通过后,将统一下发各市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及金融机构使用,规范管理;三是“333.27万元维修资金利息收入未核算到户”的问题,市住建局已督促银行完成了信息管理系统,工行、建行、中行已将资金利息收入分配到户。
3. 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发现问题14个,已整改13个,未完成整改1个,涉及单位为市农业农村局。一是“2018年、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未完成”的问题,正在整改。2020年任务已完成,2018年未完成任务0.72万亩,目前市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正在进行审计,若施工单位仍不按要求恢复施工,将依照审计结果终止合同;二是“3个项目收益较差”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中1个项目已对剩余资产进行评估处置并获得收益,2个项目已中止转型,改为出租资产并获取租金,目前已收取第一年租金3.96万元;三是“2个产业发展项目收益应收未收1.44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中1个项目的1名养殖户已中止合作,已将扣留的保证金拨付给村级集体企业,另1个项目已收取1.14万元并汇入村级集体企业;四是“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混乱,存在多计造价”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施工单位已退回多付的工程款0.41万元;五是“8个项目缺乏后续管护,出现损毁”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昌洒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8个项目进行清理和维修,后续将加强对基础设施项目的管护,保证正常运转;六是“1人同时担任8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局已移送综合执法局处理。昌洒镇政府今后将严格监督基础设施建设监理机构,督促其履职到位,要求监理单位按规范合理安排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四)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发现问题83个,已整改76个,未完成整改7个,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等10家部门单位。
1.关于“1个项目设备购置应招标未招标,涉及6335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市住建局今后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2.关于“投资成本把关不严”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问题8个。一是“1个项目多计竣工结算造价2162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市住建局于已组织第三方公司对北控环保公司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并按照审核金额相应核减;二是“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709.74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支63.43万元、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服务费2468.41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市住建局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财务决算审核,同时对接北控公司,以上不合理支出予以剔除;三是“项目实际投资超概算2933.24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因项目概算存在多项漏项及新增内容、扩大征地范围等原因,市住建局正组织第三方公司对本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针对此类问题,市住建局将举一反三,在此后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中加强项目前期监管。
3.关于“合同管理和资金使用不规范”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问题35个。一是“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正在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和文发控公司,将严格执行项目合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拨付相关费用;二是“1个项目多付工程进度款13.67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委党校已在党校二期工程进度款中扣回13.67万元;三是“2家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配备主要管理人员”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施工单位应支付违约金7.5万元,文发控公司已向施工单位下达处罚决定,并在下一期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四是“1个项目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2342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文发控公司已归还1899万元,剩余443.03万元,文发控公司已发文向市财政局申请。
4.关于“1个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工程建设内容,涉及323.12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市资规局主要领导已对原市土储中心主任、经办人、局分管领导等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市土储中心已组织学习政府投资等相关规定,吸取教训,避免再发生此类问题。
5.关于“2个项目土地成本核算和出让管理不规范”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问题11个。一是“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垫付项目开发成本3305.97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财政资金垫付的3247.82万元,市财政局已在预分配方案中计算扣回国库,市住建局垫付的58.15万元,平海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底转入共管账户,同时市财政局从共管账户拨给市住建局用于归还该项垫付资金;二是“多分配净收益1487.52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财政局已在计算收益预分配时扣减平海公司已取得的892.51万元;三是“多计项目开发成本299.69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鉴于之前的收益预分配方案已经形成,且平海公司支付的该项资金299.69万元已返还给公司方,所以市财政局在收益预分配计算时不再把此类资金计入成本;四是“预分配土地出让收入基数少计257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财政局已在预分配方案中增加土地出让收入257万元;五是“项目资金35.93万元被滞留3年以上”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住建局和平海公司已将滞留资金转回共管账户。
6.关于“政府投资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问题27个。主要涉及施工现场管控不严、项目手续不完善等方面,责任单位已通过对项目现场加强管理、补充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整改。
(五)国有资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6个问题。一是“19家单位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账”的问题,19家单位均已按要求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完成整改;二是“9家单位未严格执行国有资产“一卡一物”管理规定,涉及金额38.5万元”的问题,9家单位均已对涉及资产重新拆分登记,并对账务作相应调整,完成整改;三是“3家单位的9项国有资产在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不准确”的问题,市林业局等3家单位通过重新登记、处置相关资产等方式完成整改;四是“6家单位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的问题,已完成整改。6家单位均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资产配置和管理规定,表示今后将不断提升财经纪律意识和资产管理意识,严格规范管理。
2. 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不规范”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2个问题。一是“1家单位2项已处置国有资产未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在系统将处置的国有资产做相应减少;二是“2家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20.32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非税专户”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教育局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将处置收入120.32万元上缴国库。
3. 关于“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需引起重视”方面的整改情况,涉及2个问题。一是“17家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国有资产“一卡一物”管理规定,涉及金额78.74万元”的问题,17家下属单位已按要求重新进行拆分登记,并对相关账务进行调整,完成整改;二是“1家下属单位的2项国有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市新桥中学已将2项未入账的资产进行入账管理,完成整改。
(六)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情况。截至2022年11月7日,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仍有3个问题未完成整改。
一是“违规超用地容积率批准4宗用地工程规划许可,涉及土地出让价款约5166.41万元”的问题,其中1宗地已整改,涉及金额2809.85万元,尚有林某某3宗地未整改,涉及金额2356.56万元,市政府已召开专题会研究整改对策,市资规局已发函征求与会单位意见并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后续市资规局将整合与会单位意见拟定整改方案,报请市政府审批后执行。二是“单位及个人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滞纳金及利息528.27万元”的问题,目前市资规局已收回利息40.39万元,隆府公司仍欠缴违约金和利息487.88万元,该公司以地块出让后地上存在附着物、安置补偿未到位为由拒绝缴纳,后经与文城镇核实情况属实,鉴于双方均存在违约责任,目前市资规局已结合财政、司法和审计关于互不追究双方违约责任的意见,初步测算双方违约金额,下一步市资规局将拟文报市政府审批执行。三是“重污染入河支流治理工程的氧化塘治理效果不佳”的问题,贝坡河氧化塘、富宅村氧化塘由于台风受损严重,现施工单位正在整改修复中,已完成人工浮床通心菜的种植。
三、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及原因分析
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22个(含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整改的3个问题),主要涉及国有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管理、暂付性款项、土地出让纠纷、污染防治等方面,主要原因是:
一是部分项目前期准备和调研不充分,造成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无法支出。如1.11亿元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翁田抱虎港项目进展缓慢、文昌学校项目未按计划实施等问题。
二是部分问题成因复杂,存在纠纷或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多部门联动协调推进整改。如垃圾焚烧厂项目投资成本核算不准确、珠溪河和文教河治理效果不佳、未按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等问题。
三是个别问题资金量大,因我市财力有限,需要逐年消化,持续整改。如财政暂付性款项逐年增长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市政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整改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督促被审计单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动真格、见真章、有实效;二是严格按照“三个坚决不放过”要求,市政府要求市审计局持续加强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一体推进,通过建立整改台账、借助市政府督查平台盯紧问题整改,及时开展现场检查,确保问题整改保质保量;三是严格按照我市《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压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在“治已病、防未病”上狠下功夫,从堵塞制度漏洞、清除机制障碍上研究解决措施,努力使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整改成效落到实处。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