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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文昌市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11/18 1.6w 阅读 429 点赞

文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文昌市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府规〔2021〕2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文昌市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文府规〔2020〕108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