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文昌市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11/18 1.6w 阅读 429 点赞 查看原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文昌市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府规〔2021〕2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文昌市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文府规〔2020〕108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市政府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