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起步区
(八门湾片区)征地界线范围内房屋征收
及搬迁安置补偿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府〔2021〕164号
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是海南自贸港11个重点园区之一,园区定位为集航空航天科技、卫星应用、电子信息及相关产业研发、国际交流与合作、文化旅游、科普教育为一体的产业发展示范区。项目区位于文昌市文城镇航天大道北侧、滨湾路两侧,已完成征收农村集体土地5045.629亩。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起步区(八门湾片区)一期项目被征收房屋及其附着建(构)筑物涉及文城镇堂福村委会的陈村、城梅、后湾上村民小组;凌村村委会的大园一、大园二、大园三、大园四、大园五、大园七、大园九、灵椿村民小组;清群村委会的石坎仔、罗厚上村民小组;红庄村委会的边田、昌出、排城、良坑、世坑村民小组。
为保障房屋征收及搬迁安置补偿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项目区内广大外出人员、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起步区项目房屋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府〔2020〕171号)、《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起步区项目搬迁安置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文府〔2020〕322号)精神,现将房屋征收及搬迁安置补偿的有关事项向外出人员、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公告如下:
请涉及被征收房屋及其附着建(构)筑物的外出人员、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于2021年8月31日前到文昌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征地搬迁工作指挥部填写《文昌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房屋搬迁华侨及外出人员安置调查表》,并提交身份信息资料(包括身份证、护照、户口本、户籍证明等材料)。逾期不填写《文昌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房屋搬迁华侨及外出人员安置调查表》的,视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
二、相关房屋评估初步结果已于2021年4月9日在相关村民小组进行公示。请涉及被征收房屋及其附着建(构)筑物的外出人员、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于2021年8月31日前向文昌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征地搬迁工作指挥部提供相关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和评估结果。
三、外出人员、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应于2021年9月15日前签订《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起步区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逾期文昌市人民政府将依法对被征收房屋及其附着建(构)筑物进行拆除。
四、外出人员、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回来办理相关手续的,必须在上述时间期限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在家亲属办理相关手续。在国内居住者,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须在当地办理公证或通过照片、微信视频核验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及委托书的真实性;在国外居住者,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须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或通过照片、微信视频核验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及委托书的真实性。
望项目区内广大搬迁群众对以及外出人员、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对以上各项工作予以配合并转告相关权益人。
特此公告。
附件1: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起步区项目房屋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起步区项目搬迁安置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