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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时间禁止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的通告

2021/12/17 3.5k 阅读 202 点赞

文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特定时间禁止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的通告

文府函〔2021〕1005号

    为保障近期我市空域的安全,根据工作需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规定,决定12月19日—12月24日期间加强我市所辖空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12月19日8时起至12月24日8时止,在我市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禁止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禁止燃放孔明灯。

    二、涉及轻小无人机、滑翔伞、航空模型等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对该类器材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

    三、各镇(场)公安、旅游文化、市场管、气象、海关、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检查,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2112月16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