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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7/02 1.3w 阅读 221 点赞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昌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府〔202044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

《文昌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17

(此件主动公开)

文昌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精神,根据《海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琼府办函〔2019〕458号)要求,省政府定于2023—2025年对我市进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评估,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建设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围绕资源配置、保障力度、教育质量等三个方面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添砖加瓦。

二、总体目标

我市到2025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投入不断增长,办学经费得到保障;学校管理达到较高水平,能充分体现现代学校管理理念;教职工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完善义务教育课程体系,着力打造高效课堂;各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标,教学设备、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学校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差距明显缩小,教育质量显著提高。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社会对政府办学认可度达8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资源配置。

1.引资源高配备师资队伍。围绕“高”标准配备、“全”覆盖交流、“名”师工作室、“引”优质资源做文章。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配置教师,为新校建成预留充足编制,配齐配足音、体、美、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师;加大教师覆盖面,确保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应交流数的10%,鼓励省、市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交流到薄弱学校,确保达到应交流数的20%以上,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作用,大力培养名优骨干教师,评选一批县级骨干教师。坚持每年选派学校骨干青年教师到省内外名校交流学习,引入先进的管理经验,提升办学品质;坚持每年向社会招聘优秀教师,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加强“定向师范生”培养,不断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稳控校际均衡学校配备标准化。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依法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新建或改扩建学校一律按照办学标准设计建设。现有学校逐一建立台账,通过优化规划、新建、改扩建学校等措施保障标准的办学空间,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对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达标的,在城镇建设改造时统筹优先解决。按照国家标准,为学校配齐音乐、体育器材和仪器设备等设施。(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完善保障体系。

3.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综合发力”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机制。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党委、政府专题会议,听取教育工作汇报,研究教育发展问题;协同职能部门解决教育问题;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4.加大教育财政投入。优化财政支出,新增财力投入向教育倾斜,确保教育经费的“两个增长”,持续加大校园建设、资源配备、教师待遇等方面的投入。着重投入提高“三个生均”面积、教育信息化建设、网络多媒体教室、音乐和美术专用教室配比。确保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面积达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5.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以校本培训为基础,以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扎实开展五年一轮的全员培训、培训者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农村骨干教师和校长进行培训;同时组织好班主任培训和农村短缺学科教师培训等专项培训。落实好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各项政策,确保教师培训经费占年度生均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以上,确保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目标完成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研训中心)

6.改善教师福利待遇。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适应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建立教师绩效工资逐步提高机制,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通过绩效考核,重点向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任务重、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骨干教师、校长(书记)倾斜。对农村教师的工资、补贴、职称等实行倾斜政策,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7.逐步完善教育公平公正。坚持“就近入学”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免试、就近入学,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不得分重点、非重点学校和重点、非重点班,实现“零择校”目标。改善特殊学校教育设施等办学条件,切实保障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建立“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班级与送教上门”的特教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全市残疾儿童入学率均达到95%以上。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各镇场)

(三)提升教育质量。

8.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健全师德师风考评体系,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制定、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学校治理能力,促进学校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义务教育学校)

9.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按照年段严控作业时间,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不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唯一依据。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做宣传。(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扎实做好控辍保学。每年春秋两季的开学初,组织开展教育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各镇学生入学的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当地政府要把义务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学生入学和在校生控辍工作当作中心任务,把任务落实到镇干部、村干部和中小学校,实行镇干部包片、村干部包村的责任制。各学校把发动学生入学的任务落实到学校领导、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分片包干,进村入户,落实到人,真正把“控辍”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初中巩固率达到95%以上;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场、各义务教育学校)

11.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提升校园文化,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坚持立德树人,构建富有学校特色、品质与内涵的校本课程体系,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育人作用,多渠道、多方位搭设活动平台,做到育德与育心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增强德育教育的亲和力和针对性,创新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新模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提升学生的人文艺术素养。优化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坚持开展文明校园或美丽校园创建活动,提升校园品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义务教育学校)

12.加强教师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的培训,提高教学设施设备的利用率。实现100%的教师能熟练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活动,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均建立“名师网络课堂”。推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教师使用信息化设施设备授课的课时须达到周课时的70%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义务教育学校)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6—7月)。

1.出台配套文件。成立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文昌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

2.召开工作会议。召开文昌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部署会,发放《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9〕458号)等相关文件资料,部署工作任务。

3.加强舆论宣传。加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舆论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

(二)全面开展自查阶段(2020年7—9月)。

根据《海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体系》《文昌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文昌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文件要求,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展开自查,要对本部门所负责的指标逐项分析,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整改的对策和建议。市教育局指导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对照评估指标,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差距,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形成台账和报告。

(三)制定整改措施阶段(2020年10—11月)。

召开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市相关职能部门自查情况汇报,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指导各职能部门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四)全力推进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024年12月)。

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人员对市各职能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指导,市教育局组织督查评估小组,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开展督导评估,开展全方位的整改落实,迎接省级评估。

(五)巩固提高及迎检阶段(2025年1月以后)。

各相关职能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提高工作,稳控差异系数,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迎接国家级评估验收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首要任务,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领导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教育局负责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开展重点问题研究,进行专题培训,组织专家进行评价和指导。市发展改革委要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市财政局要努力增加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政策支持。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强化督导监测。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的职责,建立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机制,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指导和监测,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在公共资源配置均衡方面的差距逐步缩小,督促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广泛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通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市教育局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和条幅标语、电子屏播放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形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

附件1:文昌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小组

附件2:文昌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