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昌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府办函〔2019〕173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文昌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昌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将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解读、回应工作力度,完善公开制度机制,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系列政策出台、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相关调整完善情况向社会公开。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各相关单位)
(二)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等重大风险,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情况公开。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脱贫攻坚、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公开,特别是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积极公开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情况。(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19年为民办实事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机构改革涉及的政府部门要主动公开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变化等信息。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加大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情况。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和“信用中国(海南)”网站公开。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公开各类证明的清理和精减情况,确需保留的统一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五)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选择资金规模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代表性较强的项目予以重点公开,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积极推进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利用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相关单位)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加大重大战略任务、风险防范、民生重点领域等内容的政策解读力度,原则上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政策文件均需进行解读。推动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综合运用图示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渠道,重点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解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新闻办、各部门、各镇)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工作机制。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加强政务公开、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重大政务舆情发生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新闻办、各相关单位)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制定重大政策,特别涉及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要通过民意调查、网络征集、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了解公众切实需求、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政策制定的科学性,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各部门、各镇)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继续加强全市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和常态化监管,加大检查频次,推动政府网站高质量规范化发展。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功能,完善市政府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优化栏目设置,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意见征集、建议提案办理等专栏建设。推进公文管理系统与信息发布平台自动推送功能建设,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各部门、各镇)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政务新媒体体系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各相关单位)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四、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各部门、各镇)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各部门、各镇)
(三)加强相关基础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市政府各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依据《条例》和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等,进一步规范市、镇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在市政府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加强工作经验做法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各部门、各镇)
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将通过网上核查检查和组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工作要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评估结果作为年度政府绩效考核政务公开分值的主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