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文昌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公示
为了做好我市重点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现将纳入2026年文昌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进行公开,请各单位务必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中关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有关工作要求,企业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确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如有设施调试、停产等情况须及时上报我局备案,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文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