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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符有辰夫妇墓为文昌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2024/08/29 7.7k 阅读 189 点赞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符有辰夫妇墓为文昌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文府〔2024222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市政府确定符有辰夫妇墓为文昌市文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利用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工作,促进我市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