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文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府办函〔2021〕8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琼府办函〔2021〕16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市政府决定成立文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文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我市拟出台的就业工作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镇(场)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欧立静(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康宁(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爱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文陶(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贻湘(市财政局副局长)
连 胜(市教育局副局长)
邢福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雷 珉(市就业局局长)
成 员:冯 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符永波(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林 畅(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韩 琅(市统计局副局长)
林师乐(市民政局副局长)
傅芳容(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义锋(市公安局副政委)
符国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詹 雷(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符传能(市税务局副局长)
刘香容(市妇联副主席)
蔡昌甫(市残联副理事长)
龙甫好(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愉靖(团市委副书记)
李济南(人行文昌市支行主任科员)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就业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就业局局长雷珉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事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