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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加强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4.7k 阅读 89 点赞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昌市加强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

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府〔202129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

《文昌市加强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17

(此件主动公开)

文昌市加强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

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海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年)》,按照《文昌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年)》部署要求,进一步创新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模式,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重大风险,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和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安全有序推进,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用2年时间,建立以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系统为核心,以危险化学品分级分类数据库为支撑,以电子标签、电子台账等信息化工具为载体的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动态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以外部防护距离控制为底线、以可查验防护措施管理为手段、以情景化应急准备为保障的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优化危险化学品企业从准入到退出各环节管理流程,基本形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的系统性、有效性、可持续性工作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安全监管体系。

1.加快建设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系统。推行以电子标签、电子台账、危险化学品分级分类综合数据库为支撑的一体化监管系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进出口、使用、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流向和流量进行有效监管。(应急管理牵头负责,财政配合相关工作,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协调推动一体化监管系统与电子运单管理、危防管理等系统的数据连通和数据校验,并将海关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的核验结果纳入一体化监管系统,提升我危险化学品流通数据的全面性和可靠性。(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清澜海事局、文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2.建立全产业链条信息共享机制。推行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实时共享,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单位依托电子标签和电子台账,及时将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储存场所、流向、运输起止点、车辆装载情况等信息录入一体化监管系统并动态更新,逐步构建以风险预防为核心的全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管理数据库,为实现危险化学品高效监管提供基础保障。(应急管理局牵头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推行电子标签,规范危险化学品流通环节管理。在全涉及危险化学品流通活动的企业推行电子标签,严格落实电子标签的信息载入和生成。运输单位应严格落实电子标签的传递以及运输信息更新;外危险化学品经由车辆、船舶进入本,应出示电子标签并保证内运输过程中电子标签的传递及运输信息更新;少量危险化学品在流通中实行“少量电子标签”管理,共同确保每种危险化学品的每趟流通活动可由唯一的电子标签跟踪追溯,做到“一品一签一流通”。(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牵头,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充装或装载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五必查”,落实危险化学品充装或装载查验、记录制度,结合电子标签信息,提升安全检查效能。(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推行电子台账,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环节管理。在全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活动的企业推行电子台账,通过扫描电子标签二维码,及时记录出入库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等关键信息,结合全产业链条管理数据库初始信息,形成危险化学品电子台账并进行维护,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数据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应急管理牵头,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储存量、禁忌物储存等要求,做到作业场所台账、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应急预案等精准、有效。(应急管理牵头,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在一体化监管系统中开发危险化学品存储条件综合判定工具,帮助企业快速、准确地判断其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储条件。(应急管理负责,完成时限:2021 年底前)

5.实施危险化学品分级分类管理。按照《海南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分“全省禁止部分”“全省限制和控制部分”和符合“全省限控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部分3个类别,对危险化学品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安委办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

“全省禁止部分”的危险化学品,在全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豁免情形,由市应急管理局协商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参照省标准进行规定;“全限制和控制部分”的危险化学品,严格执行电子标签、电子台账管理。符合“全省限控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危险化学品参照执行电子标签和电子台账管理,结合全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信息化监管的实施情况,逐步纳入强制执行范围。(安委办牵头,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实施少量危险化学品运输豁免。对于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要求的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的危险化学品和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数量限制条件的气瓶,在道路运输环节按照普通货物进行管理。(交通运输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在一体化监管系统中开发少量运输豁免的判定工具,帮助企业快速、准确地判断其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豁免条件。(应急管理负责,完成时限:2021 年底前)

7.加强电子运单源头填报管理。危险化学品承运企业应当根据托运清单选择与危险化学品性质、重量相适应的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并按要求填报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管理系统,以APP或纸质单据等形式随车携带。(交通运输、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依法划定运输路线和时段。综合考虑国计民生需求和整体运力情况,围绕中心城区、人流密集场所、居民集聚区等重点区域,划定危险化学品车辆限行区域和时段,及时向社会公布。(市交通运输公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积极推进规划建设中小型危险化学品分发仓库。经科学评估风险,可利用转产后闲置的烟花爆竹仓储资源作为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急管理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

10.规划设置危险化学品试剂仓库。在科研单位鼓励规划建设集中的危险化学品试剂仓库,可由专业试剂公司托管经营,统筹负责区域内危险化学品试剂的经营、配送与废弃危险化学品集中回收处置。(市安委办牵头,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11.完善危险货物码头建设。统筹规划全危险货物码头布局,加快清澜港危险货物码头现有泊位改造。(市交通运输, 文昌港湾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12.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全产业链条一体化安全管理。依据省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信息数据库信息,并将废弃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至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对纳入危险废物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实现其收集、转移、储存、处置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推动形成与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一体化监管系统的信息联动和业务支持。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1.对于现有不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按照“应搬尽搬”的原则妥善处置企业或周边人员密集区的搬迁问题。(市安委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强化安全防护措施管理。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可查验防护措施管理规范》DB46/T521-2021,在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评价报告中增加可查验防护措施清单内容,并在初次申请安全许可证和延期换证前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照可查验防护措施清单对企业设计和落实情况进行100%查验,确保防护措施合理有效。(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在运营阶段,定期对企业可查验防护措施进行查验,检查结果作为对企业的奖惩依据。(应急管理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推行情景化应急管理。企业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情景化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46/T523-2021编制情景化专项应急预案。(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防范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事故风险。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适时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排查行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在审核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对于未能提交工伤保险参保有效证明的用人单位,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管理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强化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地。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分析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将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大局意识,密切协作配合,加强数据整合与互通,避免重复建设,促进信息协同管理、资源共享。

(二)加强学习及宣传教育,强化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具有一定专业性,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要结合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任务,加强宣传教育,争取最大范围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细化分解任务,列出表格化清单,按照项目化推进。

(三)纳入考核内容,强化督导考评。安委会要把推进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不按要求执行的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

相关名词注释:

1.电子标签:随危险化学品每次流通过程,记录各流通环节相关信息的电子载体,可呈现为电子或纸质的二维码,包含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危害特性、应急指导、发货人、承运人、收货人等信息。各流通环节的参与者可通过扫描电子标签的二维码获取或写入相关信息。

2.电子台账:使用“电子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详细出入库记录,及其危险化学品仓库或储存设施的实时储量。“电子台账”依托“电子标签”的流通记录自动生成,不需要企业单独填写。

3.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豁免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要求的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危险货物,以及使用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的气瓶所运输的二氧化碳及氮、氦、氖、氩、氪、氙气体。

4.五必查:在危险货物的充装或装载环节,装货人必须查验车辆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查验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资质证件,查验运输装备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查验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运单载明的相一致,查验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充装或者装载。

5.可查验防护措施:为防止风险源出现泄漏和点燃,设计的用于监测、报警、联锁、泄放、应急等机械、仪表及行政措施且该措施的有效性可通过一定技术或行政手段进行查验,该措施称为风险源的可查验防护措施。

6.安全管理成熟度评估:依照企业安全标准化评估结果、日常现场隐患排查结果和企业安全管理绩效,对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和运行做出动态评估,依照评估结果对企业的检查频次、评优、安责险保费和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正负激励,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