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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行政审批改革创新事项表 (第二批)》的通知

2020/12/29 1.8w 阅读 474 点赞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昌市行政审批改革创新事项表(第二批)》的通知

文府办函〔2020〕16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

根据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发〔2020〕8号)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在《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行政审批事项集成改革创新的决定》(文府〔2020〕243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服务型政府,以超常规的举措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在“管得住”前提下,决定出台《文昌市行政审批改革创新事项表(第二批)》,对卫健、住建等行业领域16个事项的审批制度进行改革创新(见附件),原则上取消行政审批,直接实行告知承诺制,请市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告知承诺受理部门要主动跟踪企业,对应的市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好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政府督查室开展督查督办和常态化评估工作,及时纠偏纠错,确保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改善,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附件:文昌市行政审批改革创新事项表(第二批)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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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