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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文昌市建制村通客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7/31 1.6k 阅读 402 点赞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昌市建制村通客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府办函〔201916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

文昌市建制村通客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17

(此件主动公开)

文昌市建制村通客车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9年建制村通客车等专项运输服务工作的通知(琼交运管〔2019〕44号)要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实现我市建制村100%通客车的工作目标全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及海南建设自由贸易区(港)提供坚强的公路交通运输保障,结合我市农村道路客运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脱贫扶持政策,解决老百姓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不断完善农村客运网络,通过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互动等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乡村交通基础设施,优化乡村公共交通运营结构,尽快建立起与乡村规模、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方便快捷的公共交通体系。

  (二)工作目标

  由于农村道路狭窄,镇到村的公路无法通行大型客车结合我村道路情况和农村居民出行的特点,为切实解决农村居民从村到镇的出行难题,最大程度便农村人口出行,拟通过在村镇投运营“纯电动微型公交车”,实现建制村直至自然村100%通客车

  二、建制村通“微公交”经营权授予

  通过公开招商方式,建立联合审核机制,采取优胜劣汰确定建制村通“微公交”的经营主体授予建制村通“微公交”经营权,由运营企业购置车辆、配套建设充电场站、调度中心、维修等服务设施,在全市范围内投放运营建制村“微公交”

  三、运营模式

  (一)公司化经营:公司化经营,投入车辆由运营企业统一采购、统一车型、统一颜色、统一标识。

  (二)经营方式:车辆的运营及管理费用全部由运营企业承担,聘用驾驶员只负责车辆驾驶,根据企业的绩效考核方案领取报酬。运营企业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提供电话预约、网络预约服务,实现电子支付功能。

  (三)行驶区域及载客模式:采取定线或电话、网络预约等多种运营方式,开展镇域循环运营,覆盖乡镇所有建制村运营企业负责建立信息化监控系统和智能调度系统,确保规范运营。

  (四)运营企业结合乡镇投放“微公交”数量,在投放乡镇配套建设充电桩,满足乡镇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

  四、“微公交”投放数量

  以东阁、东路、昌洒、重兴、蓬莱、公坡、龙楼、文教、东郊、抱罗、文城等11个乡镇为区域,20196月投放60辆“纯电动微型公交车”(其中东阁镇投放10辆、东路镇投放5辆、昌洒镇投放5辆、重兴镇投放5辆、蓬莱镇投放10辆、公坡镇投放3辆、龙楼镇投放5辆、文教镇投放7辆、东郊镇投放3辆、抱罗镇投放3辆、文城镇投放4辆,完覆盖整个文昌市所有行政村的通车任务

  五、拟投放车型

  按照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公路现状原则上放运营性能可靠经济实用综合续航里程200公里以上(等速续航里程300公里以上)、支持快速充电功能的5座新能源纯电动车型

  六、经营期限及票价设定

  (一)经营期限:建制村通“微型公交车”经营期限为8年。

  (二)票价设定:建制村“微公交”的票价拟设定为5公里内5(不限人数);运营线路超过5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1元/人(含返程每公里0.5元空驶费)。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财政补贴长效机制为保障建制村”微公交”项目得到推广应用和可持续发展,确保建制村“微公交”开得通、营得住,市财政对建制村“微公交”给予财政补贴。结合市政府《关于同意<文昌市建制村通“微公交”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府函〔20181516号)精神,暂按每车每月补贴3000元给予补贴,待“微公交”示范项目专项审计通过市政府批准后,再按新标准给予补贴。每年对村镇“微公交”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市财政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将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成立安全生产联合监管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落实好安全监管责任。交通运输部门根据职责落实好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微公交”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当地乡镇政府建立“路长制”由专人落实属地监管协调责任,加强农村道路的管养和沿线村庄群众的安全教育;经营企业负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建制村微公交”运行安全。

  (三)交通主管部门加强整治乡镇非法营运车辆,为建制村“微公交”的开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四)开通建制村“微公交”是一项公益性很强的民生工程,对完善村镇交通、方便群众出行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协助解决运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建制村“微公交”顺利运营。

  (五)加强宣传,引导农村居民将“微公交”作为重要的出行交通工具,努力提高建制村“微公交”车辆乘坐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