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文昌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府办函〔2019〕25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琼府办函〔2019〕34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文昌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决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完成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勇 市长助理
副组长:符永虎 市政府办副主任
王爱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文陶 市发改委副主任
邢福鑫市公安局副局长
窦 妍 市财政局副局长
梁 刚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黄守东 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市信访局局长
马 勇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 鑫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冯学标 市科工信局副局长
符永冠 市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光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玉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符 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邢福焕市水务局副局长
龙登亮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
吴坤柏 人行文昌支行副行长
刘忆俊 市税务局副局长
傅芳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贻蕃 市统计局副局长
许环生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邓瑞文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何启淑 市总工会副主席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