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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2/16 1.2w 阅读 260 点赞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府办〔2022〕65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

《文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十四届市常委会第39次会议和十六届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30

(此件主动公开)

文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6号)和《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海南省委编办、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全域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琼组通〔2021〕6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文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坚持以巩固执政基础、增强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增进群众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完善社区工作者“进、管、考、出”工作机制,拓宽社区人才来源,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健全科学薪酬体系,为构建“五社联动、多元共治”的城市基层治理格局提供坚强保障。

二、选配原则

(一)明确选配范围。本方案所称的城市社区是指文城镇的文岭、和平、文建东、文建西、东风、新风、南新、沿江、城东、英城、清澜墟、高隆湾等12个城区社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包括经依法依规选任的社区“两委”干部,以及通过统一组织招聘选配到社区,与文城镇签订劳动合同,由市财政承担经费保障的工作人员。

农垦居居“两委”成员及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琼府办〔2022〕6号、文农办〔2021〕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他镇墟社区(包括文城镇迈号、新合、新苑社区)“两委”成员及其配套组织(居民小组、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农垦居居配套组织(居民小组、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管理按照《关于调整村干部待遇补贴的实施方案》执行。

(二)严控员额设置。按照精简高效、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社区规模、人口数量、管理范围等因素实行员额控制。常住人口在1000户及以下的社区,员额一般不超过10名(含“两委”成员),1000户以上的可按照每多300户设置1名的比例增配专职社区工作者,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5名。

1.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党组织班子一般由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推行社区“两委”班子交叉任职。

2.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到2025年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共37名,逐年按计划招聘,由文城镇结合各个社区实际调剂使用,确保每个社区不少于2名。

(三)招聘选配办法

1.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选举或指派。

2.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海南省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等有关规定依法选举产生。

3.专职社区工作者。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优先从现有各有关部门聘用在社区工作的协管员、网格员、计生员等人员中选聘并整合优化,不足员额从高校毕业生、社会组织、退役军人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学位等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注重优先从退役军人、毕业返乡大学生、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志愿者中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三、规范管理

(一)明确工作职责。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引导、发动、组织基层群众开展自治活动和推进社区各项工作,主要任务及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监督活动,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开展社区议事协商;做好走访社区居民工作,深入了解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社区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和谐;依法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事务;发动社区居民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培育发展社区文化,提高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满意度,努力构建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依法依规推动驻区单位履行社区责任,组织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及基层自治工作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完成文城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强化日常管理

1.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工作者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由文城镇集中管理,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及市民政局备案。新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由文城镇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期管理。

2.严格履职监督。健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深化党务、居务公开及财务审计等制度,推动社区工作者改进工作方式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3.建立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当年绩效,并依法终止职务或解除劳动合同:受到刑事处罚或开除党籍处分的;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旷工时间连续15天或年累计30天的;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退出情形。

4.注重能力提升。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提出梯队建设、分类培养和能力提升举措。按照岗位职责和不同层次,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社区工作者实施规模化、正规化、经常化的教育培训。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其他社区工作者,由文城镇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培训,每3年至少开展1次培训,每次时间不少于3天。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者提升学历及报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资格证,凡取得学历证书或国家认定的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予以相应津贴,其中中专学历100元/月、大专学历150元/月、本科学历200元/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00元/月;初级社工100元/月、中级社工200元/月、高级社工500元/月。

5.规范服务行为。完善“责任社工”管理机制,落实“片组化、网格化”管理责任,按照“首问责任制”要求,实行“全科受理+全能服务”工作模式,履行好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职责。日常工作做到“五个必须”,即居民群众有意见时必须及时回访;居民群众有困难时必须及时相帮;居民家中有急难事时必须及时到达;有重大事件发生时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并及时上报;每年必须对联系的居民全部走访一次。

6.拓展发展空间。落实《关于全域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琼组通〔2021〕67号),加大从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中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

保障待遇

根据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岗位特点、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建立岗位等级序列,形成较为完善的职业发展体系,使每个社区工作者在工作年限增加、岗位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后,薪酬等级随之提高。

(一)岗位等级设置。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社区“两委”正职、社区“两委”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三类。各岗位根据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设置1至18个等级,其中正职为7至18级,副职为4至15级,其他工作人员为1至12级,每一等级对应相应薪酬系数(见附表)。

(二)薪酬待遇构成。社区工作者薪酬基数原则上参照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每两年调整一次。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绩效补贴、学历职称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含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金)占职务总薪酬的80%,按月发放。绩效补贴占职务总薪酬的20%,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由文城镇负责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审定。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分别对应120%、100%、50%、0%比例发放绩效补贴,严格控制“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不称职”等次要占一定比例。学历职称津贴不占职务总薪酬比例。

(三)薪酬管理机制。

1.受教育程度或相关职业水平发生变化者,从取得学历和职称证书次月起发放津贴。

2.社区“两委”成员因职务发生变化,从任职次月起调整薪酬。

3.新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试用期内薪酬按最低1级基本薪酬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岗位等级确定薪酬。

4.社区工作者工作年限以入职时间整年连续计算,间断任职按照最近一次入职时间来计算岗位等级,工作年限以任免文件或劳动合同为依据。

5.本方案实施后,社区“两委”成员因落选、罢免或辞职,专职社区工作者因辞职或解聘,按照累计任职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基本薪酬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离任补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因违纪违法被终止职务者,不享受此待遇。

本方案实施前卸任的社区“两委”成员,离任补贴按《关于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待遇补贴的通知》(文组字〔2019〕192号)执行,累计任职满9年以上的,各档补贴标准分别提高50元/月。

强领导

(一)强化资金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民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政法、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全面落实城市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二)注重减负增效。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准入制度,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对确需社区协助的工作事项,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对清单外的其他事项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区承担。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和奖惩机制,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选树宣传社区工作者先进典型,展示社区工作者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社区工作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社会认同度和职业荣誉感。

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文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核定办法

2.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和薪酬系数表

3.文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员额核定表

附件1

文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核定办法

2022年度)

1.岗位等级:根据社区内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事务,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分为正职、副职和其他人员三类。

2.薪酬系数:各岗位按照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设置相应等级。其中正职为7-18级,副职为4-15级,其他人员为1-12级。每一等级对应相应系数详见附件二)

3.薪酬构成:基本薪酬占岗位薪酬的80%,绩效补贴占岗位薪酬的20%。

4.核定基数:参照不低于全省2021年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486元。

5.计算公式月实领薪酬=基本薪酬-社保费用+学历称职津贴。

基本薪酬=7486元×等级对应系数×80%。

社保费用=7486元×等级对应系数×35.6%(以人社规定为准)

学历职称津贴:中专学历100元/月,大专学历150元/月,本科学历200元/月、研究生学历300元/月;初级社工100元/月、中级社工200元/月、高级社工500元/月。

绩效补贴=7486元×等级对应系数×20%。绩效补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档次,分别对应120%、100%、50%、0%比例发放。

新聘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根据其拟聘岗位、工作年限、学历等情况,确定相应的工资等级。

例1:陈某职务为书记、主任,任职年限15年,大专学历、持有初级社工资格证书,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查《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和薪酬系数表》,其岗位等级为11级,薪酬系数为1.15倍。

实领月薪酬=7486元×1.15倍×(80%-35.6%)+150元+100元=4072.35元(月应交社保7486元×1.15倍×35.6%=3064.77元)

年绩效补贴=7486元×1.15倍×20%×12个月×120%=24793.63元

例2:林某职务为委员,任职年限4年,学历中专,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等次。查《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和薪酬系数表》,其岗位等级为2级,薪酬系数为0.87倍。

实领月薪酬=7486元×0.87倍×(80%-35.6%)+100元=2891.69元(月应交社保7486元×0.87×35.6%=2318.56元)

年绩效补贴=7486元×0.87倍×20%×12个月×100%=15630.77元

例3:王某,职务为专职社工,大学学历、初级社工职称,任职年限1年,年度考核评为“称职”等次。查《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和薪酬系数表》,其岗位等级为1级,薪酬系数的0.85倍。

实领月薪酬=7486元×0.85倍×(80%-35.6%)+200元+100元=3125.22元(月应交社保7486元×0.85倍×35.6%=2265.26元)

年绩效补贴=7486元×0.85倍×20%×12个月×100%=15271.44元

6.变动办法社区工作者岗位变动或学历职称变化者,从变动的次月起调整岗位薪酬或学历职称津贴

附件2

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和薪酬系数表

等 级

岗 位

社区“两委”

正 职

社区“两委”副 职

社区“两委”委员

及其他社区工作人员

薪酬系数

18

34年及以上

1.60

17

31-33年

1.50

16

28-30年

1.42

15

25-27年

34年及以上

1.36

14

22-24年

31-33年

1.30

13

19-21年

28-30年

1.25

12

16-18年

25-27年

34年及以上

1.20

11

13-15年

22-24年

31-33年

1.15

10

10-12年

19-21年

28-30年

1.11

9

7-9年

16-18年

25-27年

1.07

8

4-6年

13-15年

22-24年

1.03

7

3年及以下

10-12年

19-21年

1.00

6

7-9年

16-18年

0.97

5

4-6年

13-15年

0.94

4

3年及以下

10-12年

0.91

3

7-9年

0.89

2

4-6年

0.87

1

3年及以下

0.85

附件3

文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员额

序号

社区名称

总户数

居民小组数

社区两委成员

专职

社工

正职

副职

委员

1

文岭社区

2276

6

6

1

2

3

4

2

和平社区

1707

4

6

1

1

4

2

3

文建东社区

2208

4

6

1

2

3

4

4

文建西社区

1757

4

6

1

1

4

3

5

东风社区

1613

5

7

1

2

4

2

6

南新社区

1953

4

6

1

2

3

3

7

沿江社区

1540

5

6

1

1

4

2

8

城东社区

1817

5

6

1

1

4

3

9

新风社区

1691

5

7

1

1

5

2

10

英城社区

1736

5

6

1

1

4

3

11

清澜圩社区

2437

3

7

1

2

4

5

12

高隆湾社区

3550

5

6

1

1

4

4

合 计

55

75

12

17

46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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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